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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上古神话钩沉(3)

王逸之子王延寿撰《鲁灵光殿赋》,灵光殿建于西汉,还画有“开辟”故事,最早人物是“伏羲鳞身,女娲蛇躯”。

  建于东汉的山东嘉祥武开明祠(《金石索·石索》)、武梁祠(《汉武梁祠画像录》)、武班祠(《金石索·石索》),也有伏羲女娲画像。1949年以后发掘的汉墓,更有大量伏羲女娲题材。与其它题材画比较,伏羲女娲交尾图的位置最为显要,“多刻于墓门、石柱、主室顶石、石祠山墙上层、墓壁上层等高处或显要地位”。而且伏羲与女娲都是“手持规矩”;或“手捧日月”。手持规矩应是创造神的象征,手捧日月应是宇宙主宰神的象征。有些伏羲女娲交尾图还伴有四神画像。在帛书甲篇里,四神是伏羲女娲的儿子,是四时的代表,是经营天地的大神。《说文》:“娲,古之神圣女,化万物者也。”女娲的神性不只是造人,而是化生万物。《说文》作者是东汉人许慎,这说明直到东汉,女娲还保留着创世主的身份。汉祠、汉墓中的伏羲女娲交尾图,其思想内涵不能只看做一般的“生殖文化”、“生育之神”,而是“化万物”的创世之神。汉代大量伏羲女娲交尾图实是上古创世神话的孑遗。

  此外,中国古代的“人日”礼俗,也是创世神话的民间遗存。

  根据这个神话,创世次序如下:

  正月初一造鸡,初二造狗,初三造羊,初四造猪,初五造牛,初六造马,初七才造人。中国古代,以鸡、狗、羊、猪分别代表春夏秋冬(四时),牛与马分别代表地与天。

  楚帛书甲篇的创世次序是:先有伏羲女娲夫妇生下四子,即为四神,代表四时,然后造地,最后造天。古代“人日”习俗也是先有四时(鸡狗羊猪),再有地(牛),最后才有天(马)。班固《汉书·律历志上》说:“七者,天地四时,人之始也。”“人日”习俗与《汉书·律历志》所说的“人”,不包括伏羲女娲等创世之神,而是指芸芸众生的凡人。有了“天地四时”,即有了宇宙,神才创造凡人,故说“天地四时,人之始也”。在宇宙诸项之中,《汉书·律历志》把“天地”调到“四时”之前,把“天”调到“地”之前,这不是班固个人的创意,而是中国文明成熟时代“天尊地卑”观念使然。当时“天地四时”的次序,已经凝固不化,而民间“人日”习俗的创世次序还与楚帛书同步,保留着原始思维的特点,是上古创世神话的活化石,弥足珍贵。

  四、帛书甲篇创世神话与中国古代哲学的源流关系

  人类进入早期文明以后,其宗教开始思索宇宙的本原与起源。思索的结果是产生创世神话。创世神话思考的问题,也是人类早期哲学要探索的问题。创世神话与早期哲学不同的是两点:(1)发生的时间不同,创世神话稍早于早期哲学;(2)形式不同,一个是形而下的具体故事,一个是形而上的抽象理论。创世神话孕育着早期哲学,随着从故事中抽象出概念,哲学就呱呱坠地了。宗教是土壤,神话是花朵,哲学是由花朵提炼出来的香精。

  过去,我们在先秦资料中找不到一篇稍稍完整的创世神话,也就无法发现中国哲学的神话原型,以致把中国古代哲学的一些基本概念与范畴,看做是先秦诸子的个人发明。现在,有了帛书甲篇,我们就可能从中探寻先秦哲学的神话母亲,解释先秦哲学的某些问题。

  由创世神话直接诞生的哲学是宇宙生成论。只要某民族的早期哲学有宇宙生成论,那么,这个民族在原始时代晚期至文明时代早期之间,一定有创世神话。西方与印度有十分丰富的创世神话,西方哲学与印度哲学也就都有丰富的宇宙生成理论。中国先秦文献《周易》、《老子》等也有宇宙生成理论,但数量不多,内容简单,缺乏系统性、完整性。近年,郭店楚简《太一生水》公布了,一份系统完整的宇宙生成模式终于展现在世人面前。

  《太一生水》已不是神话,而是哲学,在《淮南子》里,我们还可以隐约看到从神话到哲学的过渡形态。

  《淮南子》的《天文训》、《精神训》的开头与楚帛书甲篇的开头颇为神似。追忆历史都从天地未形的混沌状态写起,篇中“二神”当指伏羲与女娲。《淮南子》其他卷中的“二皇”也应该是伏羲、女娲。

  如果说,《天问》开头问词保留着创世神话的一些影子,《淮南子》保留着从神话到哲学的过渡形态,那么《易·系辞》则把神话完全抽绎为哲学了。《系辞》的宇宙生成理论显然是从创世神话里抽象出来的。类似的宇宙形成理论,古书里常可看到。

  《老子》书把这种宇宙形成理论做了更为抽象的概括,第四十二章说:“道生一,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。”对照帛书甲篇,“一”脱胎于原始混沌之气,“二”脱胎于伏羲与女娲,“三”指他们的交合,生出宇宙万象。至于“道生一”,则无神话根据,这是老子先生的广告词,把自己的“道”凌驾于原始元气之上。

  近年,有学者质疑汉墓画石的“伏羲与女娲像”,认为这两位交尾人像不是伏羲与女娲,而是“阴阳之人格化形象”。从画像的思想内涵言,此说无误,它准确抽绎出画像的哲学内涵,但是,经这么一抽绎,玫瑰花变成了香精,神话消失了。解释一个民族的哲学诞生,如果要以消灭神话为代价,那是令人扼腕的。

  远古神话的消失,通常有两条途径。一是历史化,二是哲学化。历史化对中国神话的蚕食作用常为学者所论,而哲学化对中国神话的化解作用却鲜有所闻。这是因为先秦古籍保留的神话资料,基本上是氏族祖先的英雄传说,而没有一篇完整的创世神话,而氏族祖先的英雄神话是神话历史化的主要资源,创世神话则是神话哲学化的原料。而今,帛书甲篇为研究中国神话的哲学化,研究中国哲学的神话原型,提供了难得的原始资料。

  中国早期哲学从神话中脱胎出来时,不是仅把神话的具体形象换成抽象哲理,而且随着时代意识的变化,免不了要对神话中的观念做些修改。最大的修改就是提高天的地位,降低地的地位,山的地位则几乎完全消失。修改的原因有二:(1)人的抽象思维能力提高了;(2)天尊地卑的新观念在作怪。但在民间宗教中,天与山仍长期划不清界限,高山仍然是天上神仙的家园。

  综上所述,楚帛书甲篇所传的生殖型创世神话,符合中国早期文明的宗法制特征,符合中国早期哲学的神话原型。相比之下,后世所传的盘古故事,缺乏中国早期文明的这些特有素质,很难从中找到先秦哲学的神话原型。